是为了满足一个人的需要而执行的家务活。这其中没有任何旨在实现自我的活动,这是一种预见了行动、职业、实现自己佛法的活动。 工作是为那些奴隶,为那些内心的奴隶的!埃沃拉(Evola)解释说:“奴隶不是被迫工作的人,而是将生活视为工作的人”(2010)。
因此,如果将经济活动理解为实现一个人的佛法,那么经济活动只能与实现一个人最深的自然品质、一个人的才能(在基督教意义上的术语[1])联系起来。 在此,实现了个人与社区之间的平衡与和谐:毫不费力地给予你自 英国手机数据库 己,就像太阳自然发出光芒一样! “发展纵向意义上的意志”,“在自己内部”,而不是参与横向商品的生产/拥有,即使它们只是为了满足一个人的需要而设计的,并且是通过不代表自己的活动来实现的。
业务:以生产为职业 甚至公司和企业家的形象也可以纳入那些根据自己的“职业”行事的人的框架中。在这方面,传统世界的范畴总是有用的,例如,在古印度,存在着吠舍种姓,或者说生产者种姓,一个人正是通过个人佛法属于这个种姓,就像一个人属于其他种姓一样,婆罗门(祭司)的权利、武士(刹帝利)的权利和劳动奴隶(首陀罗)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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